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公告
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市政府授权的城市发展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主要发挥西安市城市发展投融资主渠道作用,以资本为纽带,以土地一级开发及相关产业投资为主业,按照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的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集团。集团于2018年11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亿元人民币。 集团坚持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城市”理念,专注于城市发展领域的资本运营,是西安城市发展的 综合服务商,经营范围包括:城市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开发经营;国有资本投融资和资本运营;基础设施及公用工程、环保项目投融资;产业发展基金运营管理;金融类产业投资;区域综合开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投融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开发;房地产开发(含安居房、共有产权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矿产资源开发;土地整治、勘测规划设计、造价评估、城市空闲土地盘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及环境整治、储备地日常管护及租赁等土地相关业务;市政府批准的其它业务。 根据集团发展需要,面向2020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投融资、会计、成本管理、项目管理、策划设计类岗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工作。 二、招聘范围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且本科和硕士均毕业于国家“双一流”高校;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学校成绩优秀,没有违规记录、无不良嗜好,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和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5.人品正直诚信,遵纪守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上进心;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实践能力较强,有相关社会实践者优先考虑。 6.上述人员须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有治安刑事处罚记录,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定向培养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西安市人才网(www.haorc.com)、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xian)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18时。报名材料包括:《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20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登录西安市人才网、智联招聘网或高校就业信息平台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就业推荐表》、学校盖章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业绩阅历(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等)、学生干部、中共党员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请打包压缩,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xacsfz@163.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本次招聘报名仅接受电子邮件形式,其他任何形式和渠道报名均视为无效。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重复报名无效,一经提交便不能修改,应聘人员应慎重仔细填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上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统计整理、初步审查,报集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笔面试 笔面试内容包括岗位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两个部分(笔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笔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笔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笔面试资格。如有证件资料与报名时不相符,一律取消笔面试资格。 (五)考察、体检 笔面试结束后,集团将对拟招录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式另行通知)。考察合格人员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拟招录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体检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集团官方网站或招聘受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薪酬待遇 按照国有企业人员薪酬制度相关规定,提供社会化薪酬并享受规定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毕业前,可以提前进入集团实习,实习期间每月发放生活补贴。 六、建立人才储备库 集团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对于本次招聘通过资格审查未被集团录用的人员,将纳入人才储备库。今后将根据用人需求,向人才储备库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送招聘信息,择优录用。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应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应聘岗位,并确保本人联系方式有效、畅通; (三)本次招聘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八、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9-8738964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