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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 学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15 08:07:10 学生会    ( 点击:)


各学院、各位同学:
       党的十八大,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顺应时代发展,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19年是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学生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我校全体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选题要求
       课题申报应以党的十九大报告等重要文件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研究依据,深入理解和研究党的十八大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选择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研究课题,尤其是适合高校学生进行研究和讨论的问题进行申报,倡导理论联系实际。所有项目选题与研究应具有充分的创新性,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三、活动形式
       有意申报的同学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假期期间加强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按照选题要求确定研究课题,初步形成课题研究思路,完成并提交课题申报表至各学院团委,各学院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审公示后再向校团委推报立项作品。
四、申报方式
       学生可自行组队,成员总数限制为1-6人,可跨学院、跨年级组队。研究团队应填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申报表》 和《团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上报各学院。3月18日前,各项目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申报表》和《团队信息汇总表》提交至各学院,各学院需在3月30日之前将立项作品提交校团委,校团委再组织相关评审抽查工作,予以全校立项公示,并公布经费资助情况。

       邮件主题注明:学院+课题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纸质版材料至校团委。

五、立项管理
       所有立项项目按照专家评审结果分为“A”、“B”、“C”三等,其中“A”类项目不多于项目总数的20%。各学院团委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予以退出。所有立项项目应在申报书填写的结题期限内提交结题报告书和相关科研成果,经过专家评审,准予结题后,方可结题。结题期限一般不得超过立项时间一年,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结题,延期结题只能申请一次,且延期时长不得多于六个月。
       项目结题后,各学院组织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将优秀作品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优秀项目评审,从中评选一二三等奖项目若干进行表彰奖励,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李彤彤    电话5688776

提交地址团学事务部邮箱:mathtuanz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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