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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转发《山东大学(威海)“数学与金融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09/02 23:06:05 王育松    ( 点击:)

山东大学(威海)“数学与金融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

为探索我校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学和数学理论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具有创新意识的复合型人才,经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协商,决定联合举办高水平的“数学与金融实验班”(以下简称“实验班”),为加强“实验班”管理,根据我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生
(一)“实验班”学生在每年新生入校后从理科生中择优录取,班级规模为40人。
(二)报考条件为数学、英语高考单科成绩排名前列者。(具体条件按照当年学校通知执行)
(三)选拔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经笔试选拔确定60人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专家组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相结合确定40人编入“实验班”。
二、教学
(一)“实验班”学生由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培养,培养方案由双方根据国际一流大学经济学本科生课程体系并结合办学实际协商确定。
(二)“实验班”采用“2+1+1”的培养模式,即:前两年在我校学习,课程以数学和金融学基础课程为主;第三年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课程以金融学课程为主;最后一年回到我校学习。
(三)金融学专业课教学部分由台湾中原大学负责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水平高的教师进行;数学、统计学、英语及其它基础课程由我校负责选派骨干教师进行教学,其中英语教学起点全部为三级班,单班授课,其它课程视条件可适当与其它班级合班授课,主要专业课程及毕业论文环节由我校骨干教师承担,原则上单班授课,单独考核。
(四)日常教学工作由我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实施。
三、管理
(一)“实验班”学生具有山东大学(威海)学籍,该班隶属于山东大学(威海)数学与统计学院,由该院按照我校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负责学生日常管理。
(二)“实验班”学生实行淘汰制,每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70者必须转出该班,转入相近专业普通班学习,不再享有“实验班”学生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转出“实验班”学生的后续学习按学生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政策
(一)“实验班”学生毕业时颁发山东大学统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同时颁发山东大学(威海)和台湾中原大学联合出具的金融学专业辅修学习证明,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二)“实验班”学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指标单列,推荐比例是同届本科生推荐比例的3倍。
(三)“实验班”学生按统计学专业标准正常缴纳学费,第三年赴台湾中原大学学习的所有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四)“实验班”学生在评定校奖学金、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及其它评优时,评奖比例为普通班的2倍。
(五)“实验班”学生图书借阅可享受研究生待遇。
(六)“实验班”学生优先参加各类培训、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七)“实验班”学生可根据需要安排固定自习教室。
(八)学校为“实验班”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该班的日常教学管理,优质师资、教材的引进及优秀贫困学生的资助等方面。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文件网址:http://www.xb.wh.sdu.edu.cn/News_View.asp?NewsID=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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